渠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
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清明祭掃的通告
(第28號)
當前,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攻堅期、關鍵期。為扎實做好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工作,避免因人員聚集引發病毒傳播和交叉感染,現依據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《關于進一步深化社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渠疫應急指辦發〔2020〕34號)文件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現將清明節期間群眾性祭掃活動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殯儀館、殯儀服務中心(站)、公墓、公益性骨灰堂等殯葬場所,實行分時段、限人流祭掃的方式開展祭掃工作,定點安排人員勸導,不能聚集、不扎堆。
二、殯葬服務機構辦理骨灰安葬、暫存業務,要限定參與人數,并需佩戴口罩,接受測溫、登記等檢查。
三、嚴禁在任何公共場所焚燒紙牛、紙馬、冥幣、紙錢等封建迷信用品和喪葬祭祀用品,實行鮮花文明祭奠。
四、嚴禁制造、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,嚴禁占道(含人行道、城市廣場、公園綠地等公共場所)經營銷售喪葬祭祀用品。
五、廣大市民要積極推進移風易俗,樹立文明祭祀新風,倡導通過簡約的方式緬懷親人,如通過親屬微信群講先人故事、家中擺放遺像追思先人恩德、書寫寄語制作思念卡等簡易方式緬懷逝者。
六、廣大市民應當自覺遵守有關法律、法規和規章規定,依法依規祭掃,主動糾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為,共同維護干凈、整潔、有序的社會環境。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,相關部門將嚴肅追責,依法予以處罰。
特此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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渠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
2020年3月25日